共计 1026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3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本月,韩国一法院公布了一项判决,因一名社交媒体用户在去年对虚拟男团 Plave 外貌进行贬低而被判赔偿 50 万韩元(约合人民币 2600 元)。该案判决于今年 5 月做出,被视为韩国首例涉及虚拟偶像的诽谤案件之一。
近年来,数字模型和虚拟网红在网络上备受关注,某些甚至为其创造者带来了数百万的收益。然而,Plave 并非仅仅是普通的 AI 生成偶像。该团体由五名成员组成:Yejun、Noah、Bamby、Eunho 和 Hamin,他们以数字形象示人,背后则是五位匿名表演者通过动作捕捉技术进行表演。
虚拟男团 Plave(资料图)
自 2023 年出道以来,Plave 迅速崛起为 K -pop 领域中最成功的虚拟偶像之一,在海外社交平台上吸引了超过 100 万粉丝,并定期发布音乐视频和视频日志。他们频繁出现在韩国各大音乐颁奖礼上,歌曲《Way 4 Luv》曾获提名 2024 年 MAMA 大奖的最佳声乐表现和年度歌曲奖,并在今年的首尔歌谣大赏中赢得了重要奖项。
根据报道,2024 年 7 月,被告在网上连续发布多条针对 Plave 的帖子,内容包含粗俗言辞,声称“幕后真实的人可能相当丑”,并表示他们具有“典型的韩国男性气质”。被告辩称,这些言论是针对虚拟角色,而非实际的表演者。
对此,法院驳回了被告的辩解,强调虚拟形象不仅仅是数字图像,而是一种自我表达和社交互动的方式;如果某个化身被广泛认为代表其使用者,那么对该化身的侮辱就可以视为对真实人物的侮辱。
Plave 的经纪公司 Vlast 最初要求被告向五名幕后表演者各赔偿 650 万韩元,理由是相关言论对他们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但法院最终判决仅要求被告向每人赔偿 10 万韩元,法院指出,这一金额是在综合考虑言论的严重程度及案件具体情况后作出的决定。
由于对判决结果不满,Vlast 随后提出了上诉,认为该案在“虚拟化身诽谤”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先例。虚拟偶像的支持者们表示,虚拟形象能够减轻真人偶像因私人生活受到严格审视而承受的巨大压力。法律专家指出,尽管案件本身看似离奇,但其重要性在于法院认定侮辱虚拟形象等同于侮辱背后的真实表演者,后者作为法律主体,拥有提起诉讼和寻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红星新闻记者 王雅林 实习记者 杨诗柔
编辑 邓旆光 审核 何先菊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